石章強/文
20世紀70年代,企業文化一詞伴隨西方先進的管理理念闖入中國市場,逐漸被中國企業所接受,并懸在公司高堂成為指導企業內外的管理綱領。大大小小的企業都捧著企業文化,將其視為發展的法寶,深深地迷戀于其中。但是,人們常常存在這樣一個誤解,當常規管理無法奏效時,就想靠文化管理。殊不知,文化管理所具有的是錦上添花的功能,而沒有雪中送炭的能力。
企業文化被當做“寶”的直接原因就是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本身就需要一種精神。好的企業文化的確能為企業帶來好的收益,但是,企業文化不是點金石,文化的根本在于效應而不在于框架。
某種意義上,企業文化之于企業,不客氣地說就像“吃狗肉”一樣,助強不助弱。如果說它能夠助推企業飛速的成長,也是指那些適合企業的企業文化,其前提是針對有一定基礎的企業而言。而不適合企業的企業文化,就像是運動員穿雙不適合自己的大號碼鞋,競爭中只會加速企業的死亡步伐,賽場上必將會被淘汰。
企業文化就像是一柄雙刃劍,究竟是寶還是利刃,都取決于企業自身。當企業是一種朝向良性的存在時,它就是寶,可以促進企業的發展,反之,就是利刃,會傷及企業自身。
真正的企業文化就是在組織里能夠以最小的溝通交易成本實現最好的溝通交易效果。企業文化是一種存在,它基于企業的宗旨、管理思想、管理制度以及管理者的構成而產生,由企業行為和員工行為所創造,又作為一個熔爐,不斷將員工的意識磨煉趨同。只有把這種存在融入老板和員工的思與行、德與品中,它才能真正皮毛一體。 企業文化雖然流溢于一切企業活動之外,卻又滲透于企業一切活動之中,員工的一切行為都可以在這里找到標準和方向,因而其最大作用不是拿來炫耀給外人看的,而是拿來自己用的,重點是關注其內容的指導性及其在管理上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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