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愛一個人,就像追隨著他走進一間迷宮里面,跌跌撞撞,來來回回,要在沒完沒了的失敗之后才能找到出口。
迷宮出口
文/短發夏天
一
時桑第一次喜歡一個男生,是在十五歲的時候。表哥他們畢業聚餐,吃完飯之后去泡吧,一大群剛成年的新鮮人帶著一個小朋友,小酒館的服務生佯裝沒有看見。那一天她特意打扮得很成熟,穿著媽媽年輕時的連衣裙,涂了口紅,瘦骨伶仃地踩著一雙墨綠色的高跟鞋,坐在吧臺前的高腳椅上,腳尖剛好夠著地面。
小酒館的舞臺上有一個年輕人在唱歌,低垂著頭,自顧自地彈著吉他,一曲結束就停下來喝口啤酒。時桑盯著他看,那個男孩有一雙濃眉毛,睫毛很長,如同蝴蝶的翅膀,似乎隨時都會顫動著飛遠。其實他并不算是很英俊的那一種男生,但他唱歌時從骨子里散發出一股熱情和執著的氣息,這股氣息輕易地吸引了時桑。
那是搖滾樂剛剛開啟的90年代,男孩唱的歌是《花房姑娘》,粗獷的嗓門,擺出了要跟人拼命的架勢。他唱“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離不開你,噢,姑娘!”,時桑趴在桌子上走神,眼睛在昏暗的燈光中發出小獸一般的光澤來。
此后的每個周末,時桑都盛裝打扮一番,搖搖晃晃地走去小酒館。她只有那一雙高跟鞋,夏天過去,她在腳上套著襪子繼續穿。到后來連酒館的老板也記住她了,每個人都知道她是為那個唱歌的人而來,而歌手卻從未同她說過一句話。
冬天的時候,時桑從椅子上跳下來的時候鞋跟忽然斷了,她整個人歪倒,腦袋撞到桌角,一陣鉆心的痛感。一個人想要伸手扶她,她卻推開,兀自蹲在地上擺弄那雙鞋,然后沒出息地哭了起來。
青春期的時候,哪個女孩沒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熱情呢?只是時桑的熱情不是對學校里的那些毛頭小子,否則她會順利開展初戀。而社會有社會的規則,歌手唱完歌和一個女孩走路回家,時桑就提著鞋子跟在他們后面。冬天的馬路,地面猶如冰塊一般,寒氣從腳底鉆進心里。天那么黑,星星疏寥,時桑邊朝前走邊哼歌,歌手很快就發現后面有人,他回頭,看到是一張面熟的臉,就問:“你是誰?為什么跟著我們?”
“我叫蔣時桑,”時桑大聲吼了起來:“我喜歡你!”
二
也許每個女孩子在十五六歲的時候都喜歡過一個少年,他們或者擅長運動,或者格外溫柔,或者只是英俊。女孩們偷偷關注他們,在日記里記下他們的名字,膽子大一點地向他們告白,運氣好一點的得到他們同樣的感情。
但很不巧,時桑喜歡的是一個成年人。成年人有成年人的規則,誰會把一個剛開始發育的小女孩當真呢?所以歌手聽完她的表白之后先是愣了一下,隨即大聲笑了起來:“你?別逗了!”
他摟著女友的肩膀漸漸走遠,路燈照著時桑的影子,顯得又寂寞又荒涼。她靜靜發了一會兒呆,然后朝相反的方向走回家。她的那個工作狂母親那一天破例沒有加班,吃過飯后就一直在客廳等她,等她推開門,迎接的是狠狠的一個巴掌。
巴掌打在凍僵的臉上,響亮如一首歌。時桑別過頭不去看她,心里并不十分難過,讓她難過的是別的事情。
比如相冊里那張被撕裂的結婚照,母親燙著大波浪,穿粉色的婚紗,當年的時髦被時光拋在后面,笑容里的幸福卻洋溢到今天。據說母親和父親是自由戀愛,他們結婚的時候一定很開心。
但為什么那種開心不能夠延續下去呢?時桑想不明白,她記得童年時父母歇斯底里的爭吵,房間里的玻璃器皿裂成一粒粒眼淚。時桑當時想,假如將來長大了她遇到喜歡的人,一定要一心一意地對他好,不讓他離開自己的身邊。
顯然歌手并不是那個人,在時桑告白后的第二個月,小酒館不再有歌手的身影,老板告訴她,歌手去北京了,那里有更多的發展機會。
大概歌手也是想要成功的吧。午夜,時桑在日記本上一遍遍地寫下歌手的名字,然后猛地合上,既而翻開了被丟棄了好久的課本。她打算好好努力,將來去北京找他。
三
凡事努力過,成功的幾率就會大一些,這句話在時桑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證,十九歲那一年,她收到了北京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離開家的那一天母親并沒有送她,只是遞給她一張存折,那上面的存款足夠平常人家一年的開銷。時桑拖著一只大行李箱,所帶的東西不多,幾件換洗的衣服,幾本書,余下的地方都放打口唱片。那些唱片記錄著時桑的整個青春期,總是深夜,她邊聽CD機邊做數學題目,耳朵里充訴著鼓與電吉他的聲音,心臟幾乎快要跳裂了。
那種充滿力量感的寂寞,不會有人懂。
搬進了宿舍之后時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公交車去三里屯,據說那里混跡著許多潦倒的藝術家,寫字的,畫畫的,唱歌的,行為藝術的。同時那里還有很多的小酒吧,每一間都不會超過三十平,賣很便宜的青島啤酒和中南海香煙,彌漫著頹廢的氣息。時桑卻是完全不同的人,她熱情、年輕、清潔并且心懷希望。那一段時間她每天去三里屯,一個個酒吧待下來,坐在吧臺上向每一個酒保與客人打聽歌手的下落,但是沒有人知道他。北京有才華又不出名的歌手海了去了,誰會記得一個沒什么特色的年輕男孩?
時桑不放棄,依然一間一間地尋找。
幾年的熱情耗盡,時桑最終也沒有再次見過她尋找的那一位,反而是認識了更多的落魄歌手。他們同他一樣,年輕,有激情,放縱,不羈。時桑漸漸跟他們熟悉了,就不再找最初的那一個。她和他們混在一起聊天喝酒、吃飯唱歌,只是不談戀愛。她像是一株泛黃的蓮花,不會沾染上他們的惡劣習氣,卻也沒有辦法做到真正的純凈。
大學畢業后時桑并沒有回家鄉,也沒有急著找工作。母親經濟寬余,不需要她補貼家用,她就干脆在酒吧里做服務生,閑時也寫寫歌詞、策劃幾張唱片或者演唱會,一個人在圈子里混得久了,或多或少都會有點名氣,后來的北京小搖滾青年們都渴望認識時桑,因為如果你有一雙濃眉毛,她就有可能幫你聯系唱片公司。
只是她絕口不再提那個人的名字。
四
后來時桑被一家很出名的演出性質的酒吧聘為經理,那一年她已經二十五歲。一個女孩過了二十五歲之后總會經歷一個茫然期。時桑也茫然。她一直一個人,始終一個人,似乎永遠也是一個人。
然而這到底值不值呢?她想不明白。為了一個似是而非的愛人就葬送掉自己人生觀實在有點偏執得神經質。就好象這么多年她始終都穿綠色的高跟鞋,那種綠像蓮花的葉子,滾著溫和的水珠,但漸漸跟不上她的年紀了。
也是這個時候她認識了小黑,小黑皮膚真的很黑,據說在烏干達呆過幾年曬成這樣的。他總是在各個樂隊中出現,有時扮演吉他手,有時客串鼓手,假如主唱遲到或者缺席,他吼一兩下也完全沒問題。小黑的才華勢不可擋,但他拒絕出唱片,也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表演,他只是喜歡音樂,卻不想用它來賺錢。家庭殷實的人都有這種資本,比如時桑,再比如小黑。
他們身上有相同的氣質,時間久了,慢慢也就熟了。
有一天一場演出結束后大家聚集著去喝酒慶祝,從夜晚十一點開始到第二天上午,大家基本醉成一團糨糊,唯一清醒的只剩小黑與時桑,他們互相對著微笑一下,一起出門去吃早點。
那天下了冬天的第一場雪,時桑與小黑走在廣場上,穿黑色風衣,系毛線圍巾。廣場上很熱鬧,孩子們滿含期待地注視著雪花一片片落下來,等著堆雪人或者打雪仗。天空泛著微微的紅色,時桑盯著天空的一角,忽然傷感起來。那種冰冷的、微小的、不被人理解的寂寞與絕望像細雪一般堆砌起來,某一刻她覺得自己就快要哭了。小黑問她:“想什么呢?”
時桑猶豫一下,決定給這些年做個了斷,于是講了自己小時候的故事。講完時她覺得自己再也不可能見到那個人了,心里的絕望就向細雪一樣積了起來。
但是小黑聽完后卻問她:“你說的那個人,是不是叫廖德偉?”
這是多年之后,時桑再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她輕微地震動起來。
五
小黑在云南遇到過廖德偉,組過一支樂隊,玩夠了之后各奔東西。但他留著他的聯系方式,假如想找他并不是什么難事。時桑對著那個號碼發了很久的呆,最后擺擺手說:“算了吧。”
她覺得這些年來念念不忘的其實并不是廖德偉,而是廖德偉背后的那種不羈的帶著不安定因素的生活。這種生活縱然有無數缺點,對一個小女孩來說卻無疑是浪漫的。現在時桑不再期盼,是因為她已身處其中。
她開始常常與小黑在一起,兩個人,單獨的。小黑家對面有一個很大的公園,有時候他們吃完飯就去那里散步。通常是清晨,天蒙蒙亮,公園里已經有很多晨練的老人。時桑挽著小黑的手臂,走得久了停下來看一看日出。時桑喜歡那樣的時刻,世界宛如新生,一切都充滿希望。
她已經不再穿綠色的鞋子,也不再每天用盒飯打發自己的胃。她買來了全套的廚具學習做菜,想以此來討好小黑,結果卻發現小黑的廚藝簡直可以媲美五星級酒店的大廚。在一次羅宋湯和煎牛排之后,時桑滿足地揉著肚子,忽然說:“小黑,我嫁給你好不好?”
那語氣像撒嬌,又像請求,透著卑微而寂寞的意味。小黑卻睜大了眼睛,他很驚訝地問:“為什么我們總是會愛一個人?為什么不能夠擁有大愛,而放棄小愛呢?”
所謂大愛,便是愛萬物,愛眾生,愛自由,愛生命。他愛一切,只是不能夠愛她。
時桑明白過來,從腳底涼到了頭頂。她咬咬嘴唇,自尊心命令她站起來走出去,從此都不要見這個人。
事實上她說到做到,為了避免與他見面,她干脆辭掉了工作,整天待在家里聽音樂,看書。她生命中的大部分時光都是這樣度過的,然而此時她卻不再能忍受了。因為她想念一個人。那種想念太過寂寞,每每令她流出眼淚來。傷感吞噬了她,令她漸漸不成人形。不久后小黑開始打電話給她,她自己跟自己較勁,掙扎著摁下掛機鍵。好不容易有一次情感戰勝了理智,小黑卻在電話里說:“廖德偉出車禍去世了。”
所有的光線在那一刻消失。
六
這是十年之后她再一次回到家鄉的小城。
小城的變化很大,當初的貧瘠已被漸漸升起的繁華代替。參加完廖德偉的葬禮之后時桑一個人沿著街道慢慢地走。曾經在這條路上她對廖德偉告白,卻糟到他的拒絕;再往前走一點拐一個彎,是他曾經演出過的酒吧……時桑漸漸明白這些年她在逃避的是什么。
但她拐了彎,卻發現當年的小酒館還在。它甚至連裝修都沒有變過,顯得落后而破敗。時桑站在門口,一瞬間以為這十年她都活在夢里面,而現在夢忽然醒過來,令她措手不及。她忍不住蹲在門口哭泣起來。
有一個人遞了紙巾給時桑,時桑抬起頭,看到一個和自己年紀差不多的男人。他也有一雙濃眉,微笑著,眼睛彎成月亮。
“假如心情不好的話,一起進去喝一杯怎么樣?”他問。
時桑點點頭,她承認她對他有好感。
小瓶的喜力啤酒,一人一支,男人問她的名字,她說:“蔣時桑。”對方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他說:“啊,我知道你。你喜歡一個人,為了他一股作氣地考到北京大學里去了。”
時桑輕輕地笑,北京大學畢業生,這已經成為她身上一個耀眼的形容詞了。她問他:“你呢?你又是誰?”
“這間酒館是我爸爸的,小時候我們其實有見過面。”他說:“記得嗎?有一次你的鞋跟壞了,我想要扶你,卻被你推開了。”
時桑睜大了眼睛,原來是他。
他和她一樣是名牌大學畢業,現在在一家大企業做事,最近剛升職做了部門經理。他們認識之后他開始常常約會她,時桑并不拒絕,她一直想擺脫之前的不健康生活,卻沒有找到機會。
有時候愛一個人,就像追隨著他走進一間迷宮里面,跌跌撞撞,來來回回,要在沒完沒了的失敗之后才能找到出口。明明是再短暫不過的一條路,時桑卻要兜一個很大的圈,但她慶幸終于明白這一切的時候還不算太晚,而且有人恰好站在終點處。
于是半年之后,她便結婚了。
編輯/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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